根据"不强制、不禁用"的原则,1999年到2002年的三年过渡期内公众有权做出是否使用欧元的选择,欧元和各国原币在这一时期内将同时使用,彼此之间存在固定不变的兑换率。固定折算率:1欧元=1.95583德国马克=6.55957法国法郎=1936.27意大利里拉=166.386西班牙比赛塔=2.20371荷兰盾=40.3399比利时法郎=40.3399卢森堡法郎=13.7603奥地利先令=5.94573芬兰马克=0.787564爱尔兰镑=200.482葡萄牙埃斯库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