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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露天煤业”)本次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6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560万股,网上发行6,240万股,发行价格为9.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4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露天煤业”,证券代码“00212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6,24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4月18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3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4月18日

  3、股票简称:露天煤业

  4、股票代码:002128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65,418.45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7,8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6094.76万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辽市霍煤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260.815万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以外的其他9名股东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该部分股份的50%;对于其各自在公司2006年11月实施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方案过程中所获转增的股份,自持有该新增股份之日起(以2006年12月15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的36个月内,不转让该新增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询价对象配售的1,560万股股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6,24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注:本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发行的股份共为18,288.45万股,其中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持有16,300.5750万股,其他股东持有1,987.8750万股。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OLINHE OPENCUT COAL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 OF INNER MONGOLIA

  法定代表人:董文学

  注册资本:65,418.45万元(发行后)

  设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

  住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

  主营业务:煤炭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董事会秘书: 邢建华

  邮编:029200

  电话:(0475) 2358266

  传真:(0475)2350579

  电子邮箱: ltmy@vip.163.com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1、邢建华任董事会秘书自2004年11月20日开始至今;刘毅勇任总经理自2004年11月20日开始至今;陈立杰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自2004年11月20日开始至今;薛景林任公司设备物资公司经理自2004年11月20日开始至今。

  2、王大庆通过吉林省纽森特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7458%的股份共计37,588,197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霍煤集团的前身为霍林河矿务局,始建于1976年4月19日,是国有大型企业,中国五大露天煤炭生产企业之一,是我国第一个自行设计、施工的千万吨级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1999年5月20日变更为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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